1996年第31期

1996年11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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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芳副省长要求积极

稳妥地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事业


  9月3日,李兰芳副省长在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上,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一定要把医疗工作搞好。要明确办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行为,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积极、稳妥、健康"的思路,推进我省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要按照个人为主,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原则进行筹资;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合作医疗;要加强科学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李副省长强调,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把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结合起来进行,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要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议的决定,继续做好打击假医假药工作,切实规范医药市场和医疗行为;要继续抓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为把我省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作出新贡献。


(粤府字[199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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