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27期

1996年09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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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走私工作的通知

粤府〔1996〕8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省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处理了重点走私案件发生地的领导干部,剖析了一些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搞好我省反走私工作,扩大反走私斗争成果,防止走私出现反复,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反走私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特别是县、镇领导要吸取惠东、陆丰、遂溪、雷州等地的经验教训,认清走私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打击走私的必要性,自觉纠正和克服“走私致富”、“走私搞活”、“打私创收”、“打私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要端正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反走领导责任制,把反走私工作一抓到底。

  二、抓好重丄地区和重点问题的整治。

  (一)重点地区。粤东和粤西地区经过中央、省、市工作组的查处和整顿,已基本扭转了走私严重局面。但粤东地区仍有“三无"铁壳船、橄榄型铁壳船的走私活动;粤西地区的渔船、运输船走私隐患未除,一些重要走私分子仍在逃;珠江口地区陆上货运渠道走私和海上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走私也较严重,法人走私案多,走私大要案多。因此,各有关市、县政府和海关、边防等部门要认真分析走私动向,摸清情况,适时打击。对走私严重的县、镇、港口、运输公司,要派工作组对其进行检查,限期整改。

  (二)重点走私渠道。当前,海上走私主要是来往港澳运输船、渔船和少量的外籍船。陆上走私主要是汽车集装箱。为堵住海上走私源头,省政府已部署全省整顿渔船、运输船和码头的工作,对此,各地要认真抓好,不得走过场。各级海关要加强对陆上集装箱运输的情报信息工作,增加力量,加大查验比例。

  (三)重点市场。今年我省对南海九江、增城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等几个市场进行了整顿,成效显著,但还未彻底管住、管好,其中有的已转入地下,有的又死灰复燃。对此,有关市县,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严密监控,把日常管理工作与突击清查结合起来,防止再出现摆卖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市场。省经委、外经贸委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省定点组装汽车厂家的管理,防止其进行“套牌"活动。

  三、加大查清走私案件和暴力抗拒缉私案件及依法处理的力度。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反走私不力的突出表现是搞“罚款放行”、“抓货不抓人”。各地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下大决心,彻底纠正上述错误做法。当前,要集中抓法人走私、内外勾结走私、往来港澳运输船走私和护私、暴力抗拒缉私的案件和追捕在逃的走私主犯。要坚持百万元走私大案和暴力抗拒缉私、哄抢私货、护私案件上报省的制度。各市每半年要对查办走私案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省年底进行一次检查,对该捕不捕,该判不判的,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予以追究。

  四、加强缉私队伍建设。各级公安、边防、工商、海关等缉私部门要严格执行缉私纪律,制定执法监督机制。要集中一段时间,对缉私人员进行一次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教育,针对当前存在的“以罚代没”、“以罚代刑”、“以罚代税”、“罚款放行”、“抓货不抓人”及“乱查、乱扣、乱罚"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揭发出来的护私、放私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查清。重申海上缉私只能由海关和边防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的水上分局、港口公安局只能查缉港内有走私行为的船只,不得查缉外籍船、往来港澳运输船和到港口外海域缉私。

  五、健全打私办,加强打私力量。重点地区的打私办领导干部配备一般以不低于本级党政工作部门的规格为原则。要充实人员,保证打私办的办公经费。各级打私办要积极发挥组织、指导、监督、协调作用;不得直接查缉走私、查办案件以及直接处理走私货和开具罚没证明。

  六、加大反走私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利用正反面典型,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表彰反走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走私分子的罪行及其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的危害,批判“走私致富”、“走私搞活”、“打私创收"的错误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劳动致富的观念,自觉抵制走私活动。有关部门要对湛江、惠东等地所发生的重点案件做深入的剖析,并将其作为今年反腐保廉的典型教材。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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