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领导担任
非常设机构职务调整
省人民政府于8月13日决定调整省府领导担任的部分非常设机构职务。(一)原由朱森林同志担任的省科技领导小组组长,调整由卢瑞华同志担任;(二)原由卢瑞华同志担任的省证券委员会主任、地方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由张高丽同志担任。原由刘维明同志担任的省期货领导小组组长,调整由张高丽同志担任;(三)原由张高丽同志担任的省老龄委员会主任调整由钟启权同志担任;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房改领导小组组长、广东“九五”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第三次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中国南方MPV汽车工业项目广东领导小组组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领导小组组长、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等调整由汤炳权同志担任。原由张高丽同志负责的援藏工作调整由汤炳权同志负责。增补汤炳权同志为茂名30万吨乙烯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粤办函[1996]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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