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23期

1996年08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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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明副省长对我省创建中国

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提出要求


  6月28日,在广东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上,刘维明副省长在总结前一阶段我省广州、深圳、珠海、肇庆四市开展创建活动特点基础上,对我省的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创”、“评”结合,立足于“创",创出特色。“创”是目的,“评”是手段,"评"是为了更好地找出问题,更好地“创”。在创建活动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同时,各市要结合本市的实际,“创”出自己的特色。各市要把创建工作与城市的建设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各市要根据各自的特点,针对服务对象,增创自己的优势,“创"出新水平、新路子、新特点。二是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务求实效。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要在短时间内达到标准,取得较好成效,就必须集中精力,抓住旅游环境建设和服务质量两大重点,分析并找出薄弱环节,逐项改善。首先是旅游部门要整顿好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尤其是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其次是要搞好游览景点的卫生和旅游的安全管理等。再次是交通、口岸、公安、边防、海关等部门,要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找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粤府字[199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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