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2期
1996年01月15日出版
刘维明副省长强调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1995年12月28日,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上,刘维明副省长作了讲话。他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稳定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健康发展也有其深远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全社会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特别是工商、商检、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工青妇组织以及司法和新闻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