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1996]3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卢瑞华省长: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张高丽副省长:
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财政、税收、金融、证券期货、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特区、审计、监察、人民防空、经济研究中心、省府机关工作。
刘维明副省长:
分管商业、粮食、工商管理、物价、打私、口岸、物资、经济协作、旅游工作。
卢钟鹤副省长:
分管科技、教育、外事、侨务、对台、文史、参事、档案工作。
李兰芳副省长:
分管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出版、民族、宗教工作。
欧广源副省长:
分管农口、供销社、乡镇企业、国司法、民政、计划生育、法制工作。
钟启权副省长:
兼省政府秘书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人事、编制、劳动、社会保险、信息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汤炳权副省长:
分管计划、城乡建设、外经贸、重点项目、统计、环境保护工作。
吕伯涛省长助理:
协助省长、副省长分管公安、司法、民政、法制、经济研究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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