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12期

1996年04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6年 > 第12期
【打印】 【字体: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推广邯钢经验活动的通知

粤府[1996]2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冶金部关于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调查报告的通知》(国发[1996]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业已翻印下发。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推广邯钢经验的活动。通知如下:

  一、邯郸钢铁总厂的管理经验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值得借鉴的现实经验,其经验对所有国有企业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学邯钢要着重学习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观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效益观念,敢于改革传统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开拓精神,使我省涌现一批象邯钢一样,管理得力、效益好的企业。

  二、通过学习和推广邯钢经验,达到逐步提高我省工业企业产销率、资金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全省1996年的目标是:工业产品产销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97.71%;工业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达到1.71次,比上年加快0.05次;每年要有100个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创50〜100个名牌,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要达到100%,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要达到60%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成本的增幅低于物价指数增幅的1个百分点以上。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学邯钢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学习推广邯钢经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学邯钢的先行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地区、全行业学邯钢活动的开展。

  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系统报导邯钢经验以及国务院《通知》精神,及时宣传本省学邯钢的经验,促进全省企业改革和技术进步的深化,不断提高我省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日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