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7期
1995年03月07日出版
省府成立加强药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省人民政府1月24日决定成立加强药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李兰芳副省长任组长,关敏文(省卫生厅)、陆惠兴(省医药管理局)同志任副组长,王炳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黎湘(省技术监督局)、张圣钦(省公安厅)、张应光(省监察厅)、梁光宜(省府法制局)同志任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负责日常工作。
(粤办函[199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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