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5]2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难,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省技术监督局由副厅级调整为厅局级。
一、职能转变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技术监督工作要从偏重于直接规范企业技术基础工作向规范市场行为转变,从偏重于依赖行政手段监督向依法监督转变;加强对全省质量管理的宏观指导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统一管理;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将部分标准化、计量和质量技术性的评审、咨询、信息服务等工作下放、转移给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技术监督局是省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依法管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统一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对重点产品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国家监督,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和审批、发布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省级计量标准。组织制订地方检定规程,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
(六)制订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行业技术监督拍作。负责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的审查、认可和监督,对市、县技术监督检测机构以及行业、社会有关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技术监督系统的行业作风。
(七)组织指导有关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工作,协调技术监督对外交流。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指导技术监督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九)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市、县技术监督工作和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协(学)会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技术监督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和局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提案处理,起草重要报告;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外事、宣传、保密、保卫、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计划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监督工作经费预算和全局的财务、基建、物资计划;负责统计和局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科技体制改革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开发、成果推广及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拟订地方性技术监督法规计划,制订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导市、县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四)质量管理处(与认证处、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合署)
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计划,提出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调查省重点管理的产品质量信息动态,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
(五)标准化处
组织、监督标准实施工作;拟订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工作。
(六)计量处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制订地方检定规程,建立计量测试网络,组织并监督管理量值传递,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计量认证;负责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发证和计量器具制造、维修许可证管理;调解、仲裁计量纠纷。
(七)质量监督处
组织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对产品质量公证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调解、仲裁质量纠纷;承担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县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执法监督。
(八)稽查处(挂广东省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牌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行政执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在全省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协同市、县和外省(区、市)技术监督部门查办跨地区案件。
(九)人事教育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并指导直属单位相应的工作;制订技术监督干部业务培训规划以及本行业技术工人的岗位等级培训、考核规划并组织实施;办理技术监督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宣传教育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24名。
为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后勤服务机构和编制
设立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按机关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12名。
六、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一)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技术监督局,由该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贸易委员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二)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各有关委、办、厅(局)分别负责本系统和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