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36期

1995年12月2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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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整治高速双体

船浪损堤围的通知

粤府办[1995]1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省人民政府办理的《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按省政府办理方案的要求,从1991年开始实施近5年来,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以及有议案承办任务的单位,特别是水利、交通、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对高速双体船通过的河道堤围的保护和整治,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执行省政府办理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高速双体船经过的河道堤围的通知》(粤府办[1990]117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实施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克服困难,同心协力,扎扎实实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335公里险段的整治任务即将完成。但据1995年各有关市上报材料统计,全省335公里险段整治完成后,仍需整治的堤围险段有639.73公里,需投资8.5亿元。所以,.整治浪损堤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省政府在1995年9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粤府案[1995]3号)中提出:“今后仍以5年为一个阶段制订整治规划,考虑到资金的可能筹集情况,从1996年开始,用5年时间先对639.73公里险段中亟需整治的240公里堤围进行整治,其余再根据财力分阶段逐步组织实施。今后5年实施议案要制定新的整治方案,将整治修建、维修加固和堤围管理三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来操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民政府意见,现将今后5年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完成议案规定的任务。

  《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办理代表议案是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这个高度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整治任务的艰巨,在今后实施议案工作过程中,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对高速双体船经过的河道堤围的保护和整治。要总结经验,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对河道堤围管理工作的领导。省、市、县有关部门和经营高速双体船的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实施的检查和监督。为在今后5年完成240公里险段整治任务,各有关市必须严格执行省下达的整治计划。省直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议案规定的任务。

  二、提高整治标准,保证堤围施工质量。

  原定整治堤围每公里造价45万元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议案的需要和形势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堤围造价标准提高为平均每公里150万元。水利部门必须根据不同的险段设计不同的护砌形式:迎水面做成浆砌石挡墙或砼护坡,并辅以抛石护堤脚;对座弯冲深槽迫岸的险段还要砼沉箱等,以达到防御涌浪反复冲击能力和满足在特大洪水出现时安全度汛的需要。水利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优化堤围断面设计,提高堤围施工质量。省水利厅负责制定新的河道堤围整治工程方案,报省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增加整治河道堤围的资金投入,抓好堤围防护费的征收工作。

  整治240公里险段需投资3.6亿元。按平均每年安排48公里整治任务(包括损坏严重的重复整治)计,则每年平均需投入资金7200万元。由省、市、县和乘坐高速双体船的旅客共同负担。具体办法仍由省与市、县按4:6负担,即省平均每年承担3000万元作为补助资金,市县平均每年承担4200万元。省补助资金从三方面筹集:一是省财政厅每年300万元;二是省水利厅每年300万元;三是在乘坐高速双体船出境旅客每张船票上加收浪损堤围防护费。

  几年实践证明,征收浪损堤围防护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解决整治浪损堤围所需资金的可行办法。征缴工作由省交通厅具体负责。省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提高浪损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收费标准在原定基础上,成人船票每票提高8元,儿童船票每票提高4元,一定5年。堤围防护费征收不再区分航经内河河道距离,但运距短的可适当降低标准。具体是:从1996年正月1日起,凡从广州洲头嘴、江门、开平三埠、新会新港、鹤山、南海平洲、顺德容奇、肇庆、高明、斗门等口岸乘高速双体船出境到香港、澳门的旅客,每张全票加收浪损堤围防护费港币18元,童票减半;从广州黄埔、中山、东莞太平、番禺莲花山、南沙等口岸出境的旅客,每张全票加收浪损堤围防护费港币9元,童票5元。外省(区)高速双体船参照以上标准由船东向广东省交通厅缴纳。关于征收浪损堤围防护费的客运公司手续费,省交通厅管理费,以及省水利厅勘测、设计、科研等费用问题,仍按粤办函[1995]109号文执行。浪损堤围防护费具体征收和缴交办法,由省交通厅会省物价局、省水利厅修改完善《高速双体船加收浪损堤围防护费实施细则》报省政府批准执行。浪损堤围防护费应纳的营业税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即由各客运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照章征税,由当地财政部门全额返回给客运公司。各客运公司应将返回税款全额上缴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划拨到省水利厅专户,专款专用。具体操作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制订下发。

  省补助资金由省水利厅统筹使用,要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要进一步改进和健全资金的征收、拨付、管理、使用和审计制度,加强监督,防止整治资崟流失或挪作他用。省补助资金分配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浪损情况不同,整治任务不同,给予不同的补助标准。对高速双体船经过频繁,浪损严重的堤段(一般是下游),应在编制和下达计划时有所倾斜,区别对待。

  各有关市、县配套资金必须适当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市、县应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配套资金的投入,同时鼓励群众自筹资金。

  四、要对高速双体船的发展和运行进行严格管理。

  为防止堤围险段的进一步恶化,保障堤围安全,必须严格控制高速双体船的发展,限制其在内河航行的数量、功率和速度。

  要继续严格控制高速双体船的运力的增长。在议案实施范围内增加高速双体船和开辟新航线,由省交通厅报省政府审批。各地不得擅自增加高速双体船和开辟新航线。

  高速双体船进入内河航道要限速行驶,驶经狭窄水道或危险堤段时使用最低车速甚至停车淌过。对特别危险堤段,应改道航行或停航。交通、航运部门有责任设置有关标志,港监部门要加强监督。

  防汛期凡河道达警戒水位以上时,省三防指挥部通过省交通厅通知客运公司停航;水位正常时,应及时通知复航。

  高速双体船更新、改造时要限制更换大船体客船和加大功率。提倡引进兴浪较少的喷水推进装置高速双体船以代替螺旋桨推进装置客船,有条件的应增加压浪板以防浪。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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