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调整省环境保护
委员会组成人员
鉴于省环保委部分委员工作已变动,省人民政府于10月30日同意对省环保委组成人员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省环保委由张高丽同志任主任,黄伟鸿(省政府)、姚定海(省计委)、杨建初(省经委)、劳应勋(省建委)、王荫焜(省环保局)同志任副主任,蓝红(省委宣传部)、廖国济(省外经贸委)、江东海(省农办)、蔡齐祥(省科委)、吴泽耀(省公安厅)、王旭东(省司法厅)、刘达中(省教育厅)、罗妹珠(省财政厅)、陈切绵(省人事厅)、卜劲松(省重化厅)、杨大行(省轻纺厅)、梁宜希(省土厅)、彭凤梧(省交通厅)、谢汉祥(省水利厅)、梁星权(省林业厅)、刘邹鲁(省卫生厅)、黄添元(省广播电视厅)、王炳坤(省工商局)、苏成曼(省地矿局)、张毓麟(省电力局)、李智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梁松(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彭铁强(广州军区后勤部)等同志任委员。省环保委办公室仍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粤府函〔1995〕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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