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31期

1995年11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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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瑞华副省长在全省治理

乱收费广播电视大会上的讲话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粤府字[1995]49号


同志们:

  刚才朱森林省长就全省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国家计委邹向群副秘书长专程到会并讲了话。这表明了国家和省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广州、深圳、中山、汕头、清远市政府领导分别介绍了前阶段他们的工作经验,很值得各地借鉴。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朱省长讲话要求,和邹向群同志代表计委提出的要求,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工作。下面,我就治理乱收费具体工作部署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这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这次治理乱收费的目标总的是,通过对乱收费的治理,坚决刹住乱收费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使依法治费走上轨道。具体要求是:

  1、对现行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排队,重新核定。凡收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坚决取消;收费项目繁杂、交叉重复的予以合并;收费范围过大、标准偏高、收费总额有较大结余的予以调整降低。

  2、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级政府越权自定的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标准的,一律纠正。

  3、行政、司法机关一律不得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

  4、通过整改,强化收费管理,健全收费管理体制。

  对收费实行统一管理,不得政出多门。由物价部门制定统一政策,按分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建立起以政府及部门行政首长为主的层层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收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与各有关部门都要层层建立起以行政首长负责的收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完善收费社会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收费实行“两证、一票、一卡”制度。

  二、这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这次治理乱收费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现在起至1996年上半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今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层层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和部署,使人民都知道政府治理乱收费的决心,要强调治理乱收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治理目标、要求、步骤和方法。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公布投诉电话和地址,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和举报。

  第二阶段,自查自报自纠阶段。1996年第一季度末为限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自定的各种不合法收费必须自行取消或改正,同时层层上报有关清理情况。各市政府、省和中央驻穗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将取消或纠正收费的情况、个别合理不合法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现有合法收费提出取消、合并、调整或保留的意见,上报省物价局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各级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司法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所属各服务机构),要对本身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在限期内报同级物价局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审定,逾期不报的视为非法收费。

  第三阶段,检查审查整改阶段。一是检查乱收费是否在限期内取消或改正。1996年上半年,各级政府要组织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重点检查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在限期内取消或改正。对查出的乱收费行为,除给予经济制裁以外,还要对政府和部门的行政首长按省规定的行政处罚办法处理。二是审定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三是对现有合法收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另外,由现在至明年上半年治理整顿期间,除国家决定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属省管理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有关这次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将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一个正式文件。

  同志们!这次治理乱收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限期做好,使我省社会和经济更加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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