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29期

1995年10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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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996年《人民日报》、

《经济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1995]9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市、县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

  《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是党中央、国务院指导全国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根据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1996年人民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宣发[1995]11号)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搞好《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的发行工作是关系全局的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人民日报》的发行工作,是我省报刊发行工作重点中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的发行工作,倡导党政机关、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特别是基层、大中型企业认真组织订阅。

  1996年报刊收订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在我省的发行量能做到稳中有升,《人民日报》发行量要比1995年1月1日的发行数增长8%以上,《经济日报》要比去年同期增长5%以上,各地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办公室(厅)要加强对《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发行工作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要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及早动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检查督促。各市、县委宣传部要将《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发行量完成情况列入宣传工作管理目标;邮电部门要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列入重点报刊收订计划,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收订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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