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瑞华副省长在全省无线电
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粤府字[1995]19号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样的会议已经几年没开了。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无线电管理机构体制调整和当前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过这次会议,统一认识,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无线电事业更好地为发展经济、现代化建设服务。下面就机构调整和强化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十年来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自从1985年由军队系统移交到地方政府部门,至今已十年了。十年来,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随着无线电事业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和逐步完善。在长期的管理工作中,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无线电管理为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无线电管理、频率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开拓进取,促进了我省无线电事业的蓬勃发展。可以说,我们的管理工作跟无线电事业的发展也是同步的。总的来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统一认识;做好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
国务院去年34号文件精神是要加强对无线电的集中统一管理,并相应调整机构设置。为什么要集中统一?这个道理大家都很明白了,因为空中资源第一很重要,第二有限,不能浪费,要提高效率,因此,必须统一管理。撤销市以下无委机构的目的是把无线电管理权相对集中到省,避免分散管理造成的一些问题。现行无线电管理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各级政府管理无线电的重要作用,使无线电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我们的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各类无线电台(站)增加到一定程度,我们在管理上就必须跟上去。现在已经看出来,各种矛盾越来越多,频率指配和电波干扰矛盾相当突出。虽然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各方面的原因,但与现行的管理体制有一定关系,体制不顺,矛盾就很难解决。在调整中,考虑到我省无线电事业发展快,应用广泛,管理任务繁重,所以,在实行权力相对集中的时候,也同时注意发挥各市对无线电管理的作用,发挥省、市两个积极性。因此,只作了必要的调整,不作大的变动,以保持相对稳定。一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无线电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和撤销市以下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规定,撤销了市以下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把无委的办事机构改为省无委的派出机构。但为了加强市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同时增补市政府一位领导为省无委会委员,直接参与省无委会的领导工作,以便于协调、便于平衡、便于统一管理。二是办事机构在名称上是省的派出机构,但机构本身的级别、编制都由各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只是在人事管理上要求管理处主任的任免要征求省无委会的意见,与原来相比变化不大。三是在管理职能上规定业务以省为主管理,但派出机构的业务管理权限也已明确,没多大变化。总的来说,这次调整只是在宏观管理上的调整,集中管理上的调整,具体操作上变动不大,所以我想这次调整,大家应想得很通,而且应积极来支持,积极来做好,各市要一如既往地把无线电管理工作抓好。
三、切实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确保无线电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搞好管理,目的是为了发挥无线电的作用。我们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这是因为无线电管理工作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所以省政府一向重视。由于无线电的广泛应用,无线电频率成为社会的重要资源、财富,已经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传递很多要靠无线电波来进行。将-来,我们人类进入信息社会,无线电的作用也随之更加重要,如果管理不好,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就会造成不良影响,浪费资源。为此,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切实做好无线电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各级政府、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责无旁贷的任务。
首先,各级政府领导要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在认识上先解决问题。这次作了调整,实际上对各市也是有利的,无线电的利用会使各市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不但要像过去那样来管理,而且要更加重视。在撤销市、县无委会,无委办改为省无委的派出机构后,各级政府要继续关心、支持无线电管理工作。一是在机构调整中,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无线电管理机构属于应加强的部门。按粤府函[1995]35号文件规定,派出机构的级别和人员编制由各市、县政府确定,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把主动权交给各市、县政府,各地在确定机构级别和人员编制时,要按照加强的原则合理配备,摆上应有的位置。二是无委机构开展管理工作必要的手段,特别是监测、检测设备应该给予解决。按照以无线电养无线电的原则,各级收取的频率占用费首先应该用于解决无线电管理手段、设施。三是与无线电管理工作有关的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查处非法电台、无线电市场管理和无线电设备进口的检测把关方面,需要上述部门配合工作的,请你们大力配合和支持无线电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其次,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无线电管理的职能作用。一是要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切实负起责任,大力开展管理工作,为各行各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保证我省有一个正常的电波秩序和良好的电磁环境。二是要大力宣传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研究制订我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把无线电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三是要加强对无线电管理的技术研究,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无线电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新技术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因此我省无线电发展要有科学的规划,不管是频率指配还是无线电台(站)的建设,都应进行科学的论证。我们如果缺乏预见,搞短期行为,将来会造成很大损失。我们不能因缺乏预见而给今后发展造成困难。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要进入信息时代。而电脑技术的迅速发展,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为进入信息社会提供了条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无线电业务涉及面越来越广,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无线电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社会性、政策性都很强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求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无线电管理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能,扎扎实实地做好无线电管理的各项工作,使我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东20年内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为广东的经济健康、高速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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