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21期

1995年07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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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广源副省长对我省殡葬

改革工作提出新措施


  省委常委、副省长欧广源同志于4月7日在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及殡葬改宣传月活动的广播电视讲话中,就我省的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都要从为后人着想的高度认识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真正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第一把手和分管的领导都要亲自抓,结合当地的实际,要敢于碰硬,采取有力的措施抓落实,一抓到底。不要只停留在发文件和口头上,不要一层层往下推。

  (二)要坚决落实《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为落实《办法》中的规定,应实行责任制,火葬区内,哪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去世,哪个乡镇、街道的居民去世,不实行火葬的,要追究单位或乡镇、街道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带头搞土葬、搞封建迷信、修大坟的,不但要依照《办法》的规定处罚,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各市县都要按照《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把殡葬管理所建立健全起来,原来未有管理所的,要新建立厂原来实行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要分设开来。编制管理部门要给殡葬管理所安排必要'的编制,使之有相应的力量管理本市县的殡葬工作。

  (四)要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省政府已经确定,每年的4月份为殡葬改革宣传月。要通过宣传教育,促使人们转变观念,自觉实行殡葬改革。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对一些地方的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也要曝光。希望各新闻机构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以促进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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