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20期

1995年07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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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公安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

消防体育运动会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5]6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消防体育运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消防

体育运动会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检阅我省消防队伍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的训练成果,总结交流业务建设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性消防体育运动的开展,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指战员的业务素质,拟举办广东省第三届消防体育运动会。具体意见如下:

  一、地点及时间安排

  广东省第三届消防体育运动会定于1995年11月9日在广州举行。具体时间安排是:第一阶段,6月30日前,各地进行“消防运动会”的动员和部署;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5日,全面开展大练兵,组织比武,选拔尖子,组织代表队;第三阶段,9月6日至11月8日,各代表队集训;第四阶段,11月9日至19日,集中竞赛。于11月9日上午举行消防运动会开幕式和汇报表演。

  二、竞赛内容和方法

  (一)竞赛内容

  一是进行消防常识竞赛(另发复习提纲),二是进行消防体育竞赛,其项目是:

  1、公安消防队:(1)攀登两节拉梯;(2)攀登挂钩梯;(3)用两节拉梯和挂钩梯攀登训练塔;(4)爬墙角;(5)爬水渠;(6)双人登窗;(7)百米消防障碍;(8)四百米消防接力;(9)“四快"灭火操。

  2、专职消防队:(1)两盘水带连接;(2)两节吸水管连接;(3)攀登两节拉梯;(4)沿两节拉梯铺设水带;(5)百米消防障碍;(6)水罐车一操法

  3、义务消防队:(1)两盘水带连接室内消火栓;(2)百米“1211"灭火;(3)百米泡沫灭火;(4)百米麻袋灭火;(5)机动泵灭火操。

  (二)竞赛方法

  1.消防知识竞赛,由《南方日报》刊登题目,全民参加竞赛,并抽奖。

  2.消防体育竞赛,各代表队集中在同一场地,分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3个组进行,其中义务消防队分男、女两个组别竞赛。

  三、代表队组成及经费

  以地级市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的人数26名,其中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24名(公安消防队8名,专职消防队8名,义务消防队男4名、女4名)。

  各代表队的训练器材、选拔与集训运动员、参加大会竞赛(包括住宿)、奖励等经费,均由地方财政解决。广州竞赛期间的会务费和汇报表演等所需费用,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编列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四、奖励

  获得团体总分、集体分、单项成绩前六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以及评为精神文明代表队、优秀运动员和优秀教练员的,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省成立第三届消防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委常委、省防火责任人、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担任,副主任由省公安厅厅长助理朱穗生担任,成员由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劳动厅、财政厅、广播电视厅、保险公司、南方日报社和省消防总队各派1名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消防总队陈建辉总队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公安消防总队丁潘明副参谋长担任。办公室分设裁判组、秘书组、宣传组、后勤组、表演组,负责“消防运动会”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高质量地办好广东省第三届消防体育运动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届“消防运动会”既是全省消防队伍训练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又是对全省人民群众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的一次大普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借助“消防运动会''的举办,推动本地消防工作的开展。尤其是要大力普及消防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抓好组织发动工作。本届“消防运动会”,不但要组织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参加,而且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市政府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政府领导尤其是防火责任人女亲自抓落实,一是成立“消防运动会”筹备班子,二是制订具体方案,三是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四是掀起学习消防知识、训练消防技能的热潮。各地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运动会”搞好消防宣传动员全社会都重视和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要做好防事故工作。消防训练是一种体力消耗大、操作难度高、危险因素多的体育运动。在训练中,各单位要严密组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

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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