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5]7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七月六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56号),保留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驻京办),副厅级,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驻京办是省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联系中央有关部门,了解省委、省政府报中央文电办理情况并沟通有关情况;收集、整理、编印中央各部门有关工作信息,报省委、省政府。
(二)协助省有关部门办理物资调运、铁路运输等工作。
(三)接待赴京出差的省、市领导同志和省直单位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岭南饭店的管理。
(四)联系本省各市、企业集团驻京机构,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五)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驻京办设4个副处级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人事、文秘、档案、财务、保卫、保密等行政事务。
(二)接待处
接待赴京出差的省、市领导同志和省直单位有关人员。
(三)业务处
协助了解省委、省政府报中央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的办理情况并沟通有关情况;协助省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申报的捐赠进口物品和救灾款项、救灾物资等工作。
(四)信息经济协作处
收集、整理、编印有关政务、经济信息,提供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参考,开展经济协作服务;协助省有关部门办理重点物资运输工作;联系本省各市、企业集团驻京机构,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岭南饭店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驻京办行政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8名。接待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