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2期
1995年01月15日出版
设立广东省公民义务
献血办公室
为了加强我省公民义务献血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省人民政府于1月3日同意设立“广东省公民义务献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其主要职责是: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源、采血、供血、用血的协调及组织管理工作;对采供血的质量进行管理及监测;宣传普及公民义务献血知识等。公民义务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请各有关部门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
(粤办函[19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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