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15期

1995年05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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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省贸易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

我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1995]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贸易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我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九五”期间我省“菜篮子”

工程建设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自1989年在全省大中城市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我省副食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有效供给水平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副食品供给水平,根据国务院《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二十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经商有关部门,现就“九五”期间我省“菜篮子”工程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九五”期间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丰富市场、提高效益;在大力发展养猪种菜的基础上,按照“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原则,积极发展耗粮少、转化率高的畜禽、蛋、奶和水产品;在发展大生产的同时,建好大市场,促进大流通。

  到“九五”期末,按全省人口递增率15.5‰。计算,“菜篮子”主要产品总量目标为:

  肉类总产量420万吨,其中禽肉产量147万吨,年递增5%,人均占有58公斤;

  禽蛋产量40万吨,年递增6%,人均占有6公斤;

  牛羊奶产量14万吨,年递增10%,人均占有2公斤;

  水产品产量420万吨,年递增3.5%,人均占有58公斤;

  蔬菜产量2100万吨,年递增6%,人均占有280公斤;

  配混合饲料产量800万吨,年递增7.5%;

  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个。

  各市、县(含县级市,下同)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三高”农业的决定和上述目标,结合当地经济、人口和城市发展目标,制定本地区“九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计划,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加快“三个基地”的建设步伐、提高“菜篮子”主要商品的自给水平

  建设“菜篮子”工程,要坚持“基地生产为主、分散生产为辅、外地调剂为补”的原则,突出抓好生猪、蛋禽、蔬菜三个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走“三高"农业和外向型经济的路子,按照科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要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挖掘潜力、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各市、县要鼓励和帮助农民从种养专业户向创办集约化规模种养的方向发展。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费人口增长的实际,新建一批现代化的年饲养万头以上的猪场、20万只以上的蛋禽场和无公害连片蔬菜生产基地。力争到“九五”期末,全省城镇居民猪肉自给率提高到80%以上,禽蛋自给率提高到70%以上,蔬菜做到均衡上市,淡季不淡。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肉用牛羊、奶牛羊、水牛挤奶和珍禽异兽的饲养生产,优质水产品的养殖,以增加有效供给,优化肉食结构。

  三、抓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

  蔬菜生产要坚持郊区为主、农区为辅、外埠调剂的方针,以“菜园子”保“菜篮子”。要按照城市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三厘地的要求,落实蔬菜种植面积。菜田要实行长期保护,不得随便占用,如确需征用,应征得“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及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实行先补后征、征一补二的原则。有条件的市可按不少于现有菜田10%的面积,建立蔬菜后备基地。积极采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改良、引进、选育优良品种,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精细蔬菜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建立一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以新的营销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推广上市蔬菜规格化、包装化、净洁化及组织速冻保鲜和深加工菜品上市。

  四、加快“菜篮子”工程配套建设

  建设“菜篮子"工程体系,首先要抓好配套建设,当前主要抓好如下几项:一是加强畜禽良种基地建设,重点是加强生猪的品种和良种基地的建设。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批畜禽良种繁育场,提高畜禽种苗品质。二是加快饲料工业的发展,重点是加强科学研究,改进配方,提高产品质量和转化率,降低转化成本。调整产品结构,拓展鱼虾和珍禽异兽的饲料新品种。发展玉米生产、牧草生产,建立原料基地,稳定原料来源,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三是加强农副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当前要着力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建设。各市要按照城市居民人均占有市场面积不少于0.4平方米的要求,合理规划。既要按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要求,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又要有计划地改造、扩建和完善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规范交易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和各种不法行为。四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办法,加快现代化屠宰场地建设,逐步实行工厂化屠宰、标准化检验、规范化管理,把好检疫检验关,保证鲜肉卫生质量,让群众吃上“放心肉”。五是大力发展食品加工工业,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做好冷冻保鲜加工;另一方面要兴建一批加工企业和水产畜禽加工基地,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深加工、精加工,开发"绿色食品",发展冷冻小包装等方便食品。六是搞好副食品储备,各市要根据当地条件,确定主要副食品储备的品种和数量,落实储备费用。

  五、充分发挥国合商业经营“菜篮子”商品的主导作用

  国合商业在经营''菜篮子"商品中,要充分发挥调剂余缺、丰富市场、平抑物价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要努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参与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带头执行政府稳定市场和物价的政策规定。各级政府要为他们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对因承担调控任务而发生的经营费用,要及时给予补贴。

  六、进一步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领导

  抓好“菜篮子”工作是平抑市场物价、治理通货膨胀、稳定社会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政府要落实市长、县长负责制,把“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市长、县长岗位目标。要健全管理机构。省政府指定在省贸易委员会内设立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各市、县也应设立“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菜篮子”工程工作。

  七、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工程各项政策措施

  “菜篮子"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原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要继续执行。

  计划部门对“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批准的重点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在资金、物资方面予以扶持。从1995年起,省计委每年安排一部分基建投资用于省“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省建设银行对重点项目要安排相应贷款规模。

  城建部门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用地和“菜篮子”产品经营网点纳入城镇建设规划。

  国土部门对“菜篮子”工程用地要优先安排,使之与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地价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征收。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水、电、消防等各种配套工程,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帮助解决并给予优惠。

  金融部门对“菜篮子”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应给予优先安排。省农业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每年安排一部分贷款资金,重点支持省主管部门批准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各市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投向要支持本地“菜篮子”工程建设。

  财税部门对“菜篮子”工程的生产、经营和各项配套建设,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纳入“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的种植、养殖、饲养及科研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余加工、销售及办公生活用地照章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批准后,给予减免土地使用税照顾。对纳入“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市场建设、饲料工业、副食品储备等建设投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给予零税率的优惠。

  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从1995年起,省、市、县必须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省的基金来源,省财政每年提供不少于1994年实际安排的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各市、县的基金筹集办法自定。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广东省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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