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决定成立省物价调控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省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保持我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省人民政府4月26日决定成立省物价调控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价格改革长期规划,确定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综合治理措施,制定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的价格配套措施,督促、检查各项物价调控措施的落实。
省物价调控领导小组由刘维明副省长任组长;蒋月明(省政府)、蒋善利(省物价局)同志任副组长;刘识今(省计委)、彭书宝(省经委)、冯灼峰(省农委)、陈之泉(省建委)、徐德志(省经贸委)、纪力清(省财办)、陈冰(省总工会)、曾炳生(省财政厅)、黄绪荣(省工商局)、朱树屏(省监察厅)、孙平波(省审计局)、何元恒(省物价局)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粤办函[1994]193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