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8期

1994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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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同意成立省第九届

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省人民政府于4月19日同意成立广东省第九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由梁灵光、曾宪梓任名誉主任;李兰芳任主任;董良田(省体委主任)任常务副主任;魏振兰(省体育总会主席)、陈均伦(肇庆市市长)、叶耀(东莞市市长)、陈坚(省府副秘书长)、陈锦铎(省教育厅副厅长)、陈镜开(省体委副主任)、陈冠湖(省体委副主任)、张法(省体委副主任)、何志权(省体委副主任)任副主任;张传英(省总工会副主席)、潘逸阳(团省委副书记)、林惠俗(省妇联副主席)、林汉枢(省财政厅副厅长)、吴泽耀(省公安厅副厅长)、肖玉堂(省交通厅副厅长)、王春芙(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黎之怡(省府办公厅科教处副处长)、周鹤鸣(省高教局副局长、代表团团长)、姚蓉宾(广州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李容根(深圳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梁耀明(珠海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李练深(汕头市常务副市长、代表团团长)、张建良(韶关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黄煜祯(河源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何万真(梅州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曾铁元(惠州市委常委、代表团团长)、陈昌镇(汕尾市委常委、代表团团长)、姚锦柏(东莞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陈根楷(中山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江海燕(江门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梅彼得(佛山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吕其炀(阳江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陈钧(湛江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麦慕贞(茂名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杨茂礼(肇庆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廖斌(清远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陈浩文(潮州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李衍平(揭阳市副市长、代表团团长)、辛传铿(广州市体委主任)、陈树华(广州体院院长)、王淑华(省体委办公室主任)、廖章耀(省教育厅体卫处处长)、余克(东莞市体委主任)、林望雄(肇庆市体委主任)为委员;秘书长由何志权兼任,副秘书长由王淑华兼任。


(粤办函[1994]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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