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成立残疾人工作
协调委员会
省人民政府于3月3日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省残联承担。委员会主任由欧广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吴锡源(省政府)、卢窝权(省民政厅),林汉枢(省财政厅)、陈锦铎(省教育厅)、邹华(重动动局),张衍浩(省卫生厅)、梁炳林(省残联)同志担任,秘书长由梁炳林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计委、公安厅、司法厅、人事局、建委、文化厅、广播电视厅、体委、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统计局、税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海关广东分署、省府法制局、山区办、广州军区后勤部卫生部、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省妇联的负责人组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下设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勤斌(省残联)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才芳(省卫生厅)、郑育琴(省民政厅)、叶丽容、梁元义(省残联)同志担任。日常工作由省残联康复处负责。
(粤府函[199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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