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994年冬季退伍士兵
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粤府[1994]1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4年冬季士兵退役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4]56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接待安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的对象和时间
今冬士兵退出现役的对象为;服现役期满不需要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服现役满13年以上不需要继续服现役的志愿兵;精简任务重的单位,服现役满10年不满13年的部分志愿兵;海、空军服现役满3年、第二炮兵服现役满2年的部分义务兵。提前退役的士兵在其退出现役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因精简整编提前退出现役”字样,属政治、身体原因需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仍按过去有关规定办理。
离队时间:退役义务兵从12月1日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完毕。志愿兵转业交接工作从1995年1月5日开始至2月20日结束。转业志愿兵从3月20日开始离队,持省《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5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的工资由部队发到7月底,8月1日开始由地方接收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单位支付。批准转业时间统一填写“1994年4月1日"。
二、严密组织转运工作
今冬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征补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工作规定》做好运送工作。铁路、交通、民航、航运、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购票、托运行李、进站(港)、中转换乘实行优先。要教育广大职工和公安干警在退役士兵转运工作中文明执勤,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严防途中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和托运危险品。各地军用饮食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要保证做好新老兵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工作。商业、供销、粮食、石油等部门要及时安排新老兵转运中必需的物资供应,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军地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保证快速、安全、顺利地完成今冬的新老兵运送任务。
三、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各地要对回乡的退伍士兵召开欢迎会,介绍当地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宣扬在乡退伍军人建功立业事迹,教育他们回乡后要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为当地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要宣传党的安置政策,组织他们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引导他们认清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把个人利益同国家和当地的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新观念,自觉地服从组织分配,珍惜军人荣誉,遵纪守法,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各地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对每位回乡的退,役士兵进行家访,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四、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要继续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切实保证退伍士兵的第一次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包底安置"的办法;在一些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安置难度大的地区,也可采取“按职工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或由市统筹跨地区安置。凡新建、扩建或增加员工的企事业单位由各市确定一定的比例安置退伍士兵,各级计划、劳动、人事部门要协助安置部门落实。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规定,保证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各用人单位(包括金融、税务、工商、邮电、公安、司法等)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规章和确定招工计划时,不得与退伍安置政策相抵触,不允许限制下属单位接收安置任务,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
要积极拓宽安置渠道,探索新的安置途径。今后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还是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都有接收安置退伍士兵的义务。适合退伍军人就业的行业、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首先安排退伍士兵。要鼓励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当地政府要给予优惠的政策,并保留一年的分配工作的资格。经济发达的地区可在本人自愿基.础上试行发放安置费的安置办法,但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办退伍军人就业技术培训中心,加.强退伍士兵的技能培训。
对自愿自谋职业或暂缓分配工作的退伍士兵,其档案可挂靠在当地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服务机构。需要跨市、县挂靠的,必须持原征集地退伍安置部门的证明方能办理;本人要求将档案转回原征集地的,当地退伍安置部门应予以接收;符合分配工作条件的,挂靠期间可连续计算为待分配的时间。
对于转业志愿兵的安置,原则上按国发【1983】16号文件规定,回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要根据本人的德才表现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因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安置的转业志愿兵,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办理。各地对国务院军安办和省安置办审定易地安置的不得拒绝接收;对未经集中交接的转业志愿兵,各地不得接收;对不符合转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各地不予安置,统一由省安置办退回部队;对未持省安置办签发的《接收安置通知书》的转业志愿兵,公安部门不予办入户手续;对已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报到的转业志愿兵,由省安置办将其档案退回部队,由部队按义务兵退伍。
对农村退伍士兵的安置,要继续开发和使用退伍军人中的军地两用人才。各地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把军地两用人才推向劳动力市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使之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以退伍军人为主体的经济实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进行帮助和扶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可凭军地两用人才技术证书和部队有关的有效证件进行求职,各级劳动部门、劳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予认可。
省财政要拨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和培训期间的费用。各市县级财政也要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退伍士兵的接待、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医疗补贴、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和农村退伍士兵的住房和生活困难补助;对确有困难的市县,由省财政厅会同省退伍办审核研究、酌情补助。
五、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安置任务
接收安置好退伍士兵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安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拥”工作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城镇退伍安置任务的完成。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纳入工作计划,作为年终政绩考核评比内容。对于拒绝接收或不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或予以处罚。对无故拖延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当地政府要责令其补发拖延期间退伍士兵工资,切实把安置任务落到实处。
驻穗的中央和省直单位因工作需要招收安置异地入伍的退伍技术兵,按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到部队招用退役士兵,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由省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商请部队统一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安置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