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4]7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保留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
一、主要职责
人防办是省人民政府主管人防战备工作的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有关规定和城市防空袭方案、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建、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四)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直属单位。
(五)战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疏散和隐蔽,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
(六)承担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变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防办设4个职能处:
(一)人事秘书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办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培训、综合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福利、编制、党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和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防报刊、杂志和宣传教育资料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指导人防系统机关正规化建设。
(二)计财审计处
负责人防系统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审计监督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工程处
负责人防工程(含各级人防指挥所)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和参与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上报立项及检查督促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指挥通信处
组织人防重点城市制定防空袭预案、核电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方案;参与战时防空袭以及核电、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和防震救灾的组织指挥;指导组建、训练人防专业队伍;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并保障顺畅。
省核电站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人防办,主要负责核电事故应急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3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13名。后勤服务人员按机关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6名。省核电站安全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
为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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