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21期

1994年1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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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钟鹤副省长在全省华侨

农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粤府字[1994]54号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日)


  一、提髙认识,坚定信心

  华侨农场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安置归难侨而建立起来的。目前全省还有16个华侨农场亏损,主要在粤东、粤北、粤西地区,其中有14个农场还没有达到省的脱贫标准,归难侨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华侨农场办得好不好,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政治问题。发展农场经济,保证归难侨生活的安定,关系到我省的对外政治影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争取侨心,有利于扩大对外影响。因此,希望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华侨农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负起责任来。

  做好华侨农场工作,最重要一条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目前,一些华侨农电还存在着“等、靠、要”和依赖上级“输血”的思想。一些地方仅看到华侨农场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华侨农场视为“包袱”,对华侨农场消极对待。这些都是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贫困农场并不是到了不能解决的地步,在存在困难的同时,也存在着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第一,华侨农场有资源的优势,既有广阔的土地资源,也有丰富的劳动力,在这里发展一些“三资”企业,土地和劳动力价格比珠江三角洲便宜得多,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第二,多数华侨农场的领导班子和广大职工都有“穷则思变”的志气,都希望农场经济有较大发展,都有着使职工和归难侨生活有更大改善和提髙的决心,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第三,农场归难侨多,与海外联系广泛,可以争取到海内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这有利于我们开展引进工作。因此,只要我们克服“等、靠、要”思想或者无所作为的悲观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把农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生产,再加上各级政府的进一步重视,我相信,经过几年的奋斗,华侨农场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二、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领导

  华侨农场下放后,各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了接管工作,有些市较好地理顺了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但是,到目前为止,多数华侨农场各方面工作未能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口衔接,多数农场的生产、建设没有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甚至有的市对困难较多的农场接而不管,以市“委托”县管理的形式将农场下放到县一级,而县政府又委托县农委管理,使这些农场得不到有力领导。在这里,我再重申,华侨农场下放到市管理的原则不变,未理顺关系的,要抓紧理顺关系,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倒退,没有管好的要将它管好,不能再动摇。再把华侨农场当皮球踢来踢去,我们于心不忍。将华侨农场放到县管也行,但市也要负起责任,市、县共同来管好。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对华侨农场的体制进行改革。近几年来,有关市先后对平沙、红旗、珠江、大旺等华侨农场进行体制改革,设立管理区,并赋予相当于县一级行政、经济管理权,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华侨农场经济的发展。鉴此,对其他未设立管理区的侨场,应抓紧设立管理区,并赋予相当级别的政府行政、经济管理职能。至于个别长期亏损、生产条件恶劣、缺乏资源、基础差的华侨农场,要采取撤销国营华侨农场建制或合并的措施。

  必须明确,华侨农场下放到市管理后,农场办得好不好,主要责任在市。各市政府要切实负起办好华侨农场的责任,要摸清华侨农场情况,具体指导,尽快帮助华侨农场衔接和理顺与市有关部门的关系;要帮助华侨农场做好整体发展规划,把华侨农场的社会、经济计划纳入地方统一规划,以保证侨场与地方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农场的道路、通讯、供电以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都要纳入所在市的计划,安排解决,使农场尽快改变面貌,推动其经济发展。

  三、要从各方面扶持华侨农场的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华侨农场的社会性负担。华侨农场的社会性负担十分沉重,这是制约农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切实减轻华侨农场的社会性负担,省政府决定:华侨农场设置的学校、医院,由省、市、县分级管理,与县办学校、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按县办学校、医院的要求安排经费,配备师资、医务人员和教学、医疗设备。把华侨农场的学校和医院都跟普通的学校和医院一样对待,要由各级政府进行投入。省教育厅从明年开始,在具体经费的安排上已把华侨农场的学校当作普通的学校来作计划,教学专项补助经费已从今年开始安排。省卫生厅也已把专项补助列入计划,把华侨农场的医院与地方医院同样对待。省里现在已带头这样做了,市、县也要采取同样措施,把它同县办的学校、医院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此外,地方政府享受的有关补贴,财政返拨,华侨农场都应享受,华侨农场的离退休统筹、待业保险和司法公安等,也要纳入地方统一管理。

  (二)要切实扶持贫困华侨农场脱贫致富。省政府同意,除中央下拨给华侨农场的基建投资外,从1995至2000年,省计委每年给华侨农场安排500万元基建投资,省财政在“八五”计划期间拨款的基础上每年增拨400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安排扶持贫困华侨农场的造血项目。14个贫困华侨农场,有关市、县政府要摸清情况,具体指导,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扶持。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把14个贫困华侨农场列入扶贫计划,享受扶持贫困山区的拨款、贷款、立项等有关优惠政策。对这14个贫困农场,省里有关部门同意列入省里扶贫计划,享受扶贫的拨款、贷款、立项等有关优惠政策。希望市、县政府都这样做。

  四、华侨农场要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要改变华侨农场的落后面貌,根本出路在于侨场自身的努力,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农场内部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主要抓好几方面:(1)要精简农场管理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2)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和大农场的指导服务作用,鼓励职工多承包土地,延长承包期限,让承包者得到实惠,提髙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场属企业有利于转集体的要转集体,有利于转个人的要转个人,不能再吃大锅饭。(3)进一步改革劳动、人事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使之配套完善。(4)优化产业结构。农业方面要继续推广优新品种,发展“三高”农业;要加大工业比重,开发本地资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并针对农场特点,配套发展相关第三产业,要利用农场的土地、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总之,华侨农场一定要改变目前单一的生产布局,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一二三产业并举,向农工商多种经营、综合经营方向发展。

  五、省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华侨农场的发展

  虽然华侨农场已下放各市,主要由各市政府负责,但是省各有关部门对华侨农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计划、财政、农业、教育、卫生、金融、侨务等部门,更要关心华侨农场,省计委、财政厅要按照省政府的决定及早安排下拨有关华侨农场的资金;省教育厅、卫生厅要把华侨农场的教育、卫生事业纳入省的规划;省农业厅要按原有渠道分配、供应华侨农场生产资料;省侨办要加强对华侨农场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华侨农场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多为华侨农场的对外联系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农场引进一些项目、资金。

  现在解决华侨农场问题的大气候是好的,我们应该以髙度的政治热情来对待这项工作。这次会议,从组织上、体制上、各部门的职责上都明确了,通过各方面的切实扶持,当前华侨农场存在的问题,我认为是不难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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