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表彰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省人民政府于9月28日发出通报,对评为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广东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处、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水利电力厅、广东民族学院、清远军分区、武警清远支队连南瑶族自治县中队、广州市东山区少数民族联谊会、乳源瑶族自治县柳坑乡人民政府、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清远市交通委员会、连州市三水瑶族乡、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党委和政府、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潮安县凤凰镇石古坪管理区等16个单位和被评为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于会茯、户春河、张正平、王瑜、乔树德、关显东、赵才保、蓝远标、赵开灿、龙世毅、谢振兴、黄连凤、黄海胜、黄京维等14位同志予以表彰和奖励。
(粤府[1994]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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