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8期

1994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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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启权副省长在《广东政报》

征订发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粤府字[1994]50号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广东政报》征订发行工作会议,这是政报自90年公开发行以来第一次召开有全省各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秘书科长参加的征订发行会议。我看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因为现在全国各省的政报发展很快,我们只有抓紧做好宣传、征订、发行工作,才能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这个刊物是省政府主办的,我又是这个刊物的编委会常务副主任,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这个会上说几句话。刚才,省府办公厅赵淑琴副主任已经对95年的征订发行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很好贯彻。下面我补充说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省政府改革文件发放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去年2月和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两次发出了关于改革文件发放办法的通知,决定将普发到各市、县(区)的省政府和省府办公厅文件,由《广东政报》全文刊登,不再另行发文。为什么要对几十年来传统的发文方式进行改革,它有什么意义,在文件中不可能作过多说明,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说一说,方便大家回去宣传。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广东政报》只是刊登部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的文件及本省一些动态性、资料性的东西,给各级政府赠阅。这虽然在传达国家政策、法令、指导工作,为基层提供办事依据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这种传统的发文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并暴露出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件照发,政报照印,重复劳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二是由于政报发行面不广,政令不能直接传达到基层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三是所发政策法规性文件未全部刊登,不利于使用。鉴于这种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省政府领导提出了改革现行文件发放办法的意见,经过省政府领导批准后实施。这一改革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经过改革后一年多来的实践,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将所有法规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和省人大的)和省的普发性文件刊登在政报,不另行文,减少了省政府在公文方面的重复运作,减轻了文秘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全社会提供了依法办事的依据。(2)政报公开征订发行,解决了基层单位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看文件难的问题,使国家政策和省政府的政令直接传达到基层。(3)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后,增加了国家政策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工作,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由此可见,改革现行的文件发放办法,是省政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方面的一项改革措施,其重要作用已初步显示出来,并随着政报各项工作(包括编辑、出版、宣传、发行)的改进和完善,将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首先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共同把政报各项工作做好,特别把征订发行工作抓好,使其发行量与广东的经济地位相称。

  二、明确政报性质,强化政报作用,保证省政府各项政令的及时传达

  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后,政报就成了以刊登文件为主的刊物,成了普发性文件的载体。这就明确了政报的性质是传递政策法令的政务性刊物,其政策性、法规性、权威性是政报最根本的特性。省府办公厅粤府办[1993]57号文明确规定:《广东政报》刊登的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可以这么说,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后,政报是传达省政府政令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省政府的方针政策的渠道,是广大秘书工作者办文办事的依据。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不能简单地把政报当作一种刊物,更不能把它和一般商业性、娱乐性刊物混为一谈。正因为如此,省政府把政报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从去年开始改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常务副省长卢瑞华同志任编委会主任。

  政报的性质决定了政报的作用是“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在以往,省政府的红头文件只发到市县政府及部门,上级精神通过一级一级传达,基层群众根本看不到红头文件,甚至连一些干部也不容易看到上级的红头文件,这对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不利的。在我省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掌握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而省政府也迫切需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而政报的作用,恰恰就是可以通过其广泛征订发行,直接的、公开的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政策法令、通报政务信息、解答政策疑难、促进政务共识”。因此,必须强化政报发布文件、传达政令的职能和作用,保证省政府各项政令的畅通和及时传达,使政报在我省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各级政府办公室(厅)都要关心、支持《广东政报》,将其纳入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政府关于文件发放办法的改革措施能否收到更大的成效,政报能否发挥其更大的作用,关键在于各级政府的支持。如果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后,政报发行量上不去,我看就不能说这项改革是很成功的。去年底,我给政报提出的要求是实现94年发行10万份,由于省政府改革文件发放办法事先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发行量只达到68000多份,虽然没有实现我原来提出的要求,但各级政府办公室是做了大量工作,今年的成绩也是不小的。

  目前我们的政报发行水平,跟自己前几年相比,确实有长足的进步,翻了一番多。但跟湖北等省市相比,我们的差距就大了。我们目前的发行水平,和我省的改革开放在全国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另外从了解到部分省市的情况看,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减少公文运作中的重复劳动,提高政务效能,是一种发展趋势。我希望编辑部的同志和各级政府办公室共同努力,实现95年政报发行量10万份的目标,力争更多一些,以后每年都有所增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室都要关心支持政报,要把做好政报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纳入办公室的正常工作。如上所说,《广东政报》是“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政务性刊物,是省政府文件的载体,因而做好政报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也就是各级政府办公室责无旁贷的职责任务。要指定一名办公室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政报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据我们了解,政报在基层单位还是很受欢迎的。今年之所以发行量不大,一方面是省政府改革文件发放办法实行时间不长,有些地方甚至还不知道省政府已实行了新的文件发放办法,没有及时订阅政报,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宣传工作做得不够,不少基层单位不知道政报的性质、作用是什么。所以要扩大政报的发行,很关键的一条就是靠各级政府办公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也请各新闻单位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

  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在做好《广东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广东秘书工作》的发行工作。《广东秘书工作》是全国各省中最早创办,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秘书业务指导性刊物,是秘书部门和广大秘书工作人员交流秘书工作经验,学习和研讨业务的园地。如果说《广东政报》是政府政令性文件的载体,那么,《广东秘书工作》是指导我们如何运用好这个载体的刊物,它的重要性也是显易而见的。请各地在征订工作上给予支持。

  同志们,目前我们省各项改革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矛盾也将会更加错综复杂。在我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广大干部、群众急需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武装和指引,而政报就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直接了解、掌握政府政策法令的工具。我们切不可把这件事看成是多订几份少订几份政报的问题。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以后,上下一齐努力,使《广东政报》的编辑、宣传、发行工作出现一个崭新的面貌,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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