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7期

1994年09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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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广源副省长在东深供水工程

水质保护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粤府字[1994]37号

(一九九四年八月四日)


同志们:

  由省政府主持召开的这次“东深供水工程水质保护紧急会议”,检查了东深工程沿线水质污染的情况,听取了省水电厅厅长关宗枝同志所作的“增强忧患意识,抓好综合治理,拯救东深供水工程水质”的报告。省人大、农委、法制局、环保局的负责同志和深圳、东莞两市的领导也讲了话。关厅长的报告和大家的讲话都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收获不少。一是提高了对搞好东深水质保护工作重要性、严重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东深供水工程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涉外供水工程,承担着对香港600万同胞的供水重任,能否安全地、保质保量地正常供水是关系到香港顺利回归及平稳过渡的大事,是关系到国家的信誉和人民健康的大事。关厅长在报告中指出:“水质问题已引起香港公众的关注和投诉,以及议员的质询”,去年曾发生了因水质欠佳被迫减少供水量的情况,今年港方再次提出了改善水质的强烈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两天的会议使大家充分认识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一严峻形势和做好东深水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提高了搞好东深水质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大家在参观检查的过程中,看到了大批劳动密集型工业和初级加工工业对东深供水河(渠)造成的严重污染已大大恶化了当地的投资环境,大量的房产和别墅储货待售,开发区对三资企业的吸引力大大降低。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必将严重威胁我省15-20年赶超亚洲四小龙战略目标的实现。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认淸了搞好水质保护是关系到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从而提高了保护水质的自觉性。三是提高了法纪观念。为了搞好全省和东深供水工程水质保护工作,1991年以来,省人大、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广东省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近几年来,深圳、东莞两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做了大量工作,深圳市还颁布了《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对保护水质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正如大家在检查中看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该搬迁的厂没有搬,该停产整顿的没有停,该处理的污水没有处理等等。总之,一句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了水质恶化的严重后果,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大家表示要提高法纪观念,严格守法执法,把能否坚决执法当成是组织纪律性强不强,政令是否畅通的大事来抓。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同志们认真研究了拯救东深水质的具体措施。为了发动群众紧急行动起来,保护东深水质,为香港的稳定繁荣和深圳、东莞经济发展服务,会后,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深入学习东深法规,认真实行环境保护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东深法规执法机构。鉴于东深供水工程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省人大、省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专门适用东深工程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是规范工程所在市、县、活动的权威性文件,法规的各项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为此,要在工程沿线各乡镇掀起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东深法规的热潮,使东深法规深入人心。学习和贯彻东深法规要坚决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质保护目标列入各级领导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完成水质保护目标的不得提职提薪,还要给予通报批评。为了保证东深法规的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局要抓紧与两市环保局和东深供水局协商,尽快建立东深法规执法机构——省环保局东深水质保护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东深法规贯彻执行中的各项具体问题。请省环保局在一个月内提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认真落实省人大视察报告,对东深沿线污染源进行一次突击清理整顿:

  (一)坚决清除工程沿线各镇、村、街道的垃圾,发动群众立即开展一次以清除垃圾为主的爱国卫生行动,严禁向河中倾倒垃圾和废料废渣。

  (二)按照《东江条例》和《东深规定》的规定,两市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清除91年法规颁布以后在东深河道两岸30米内新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包括厕所、堆料场、垃圾场及房屋等)。

  (三)立即关闭和搬迁供水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的禽畜饲养场和屠宰场。

  (四)对视察报告已列出名单的47家工厂严肃处理,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整顿,实行关、停、迁、吊。

  省环保局要在这次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尽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保护东深水质。

  三、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试行办法》。东深工程沿线两市12镇,在未达到这个办法规定的水质控制指标期间,暂停审批新企业、新项目,特别是劳动密集型污染重的企业,一个也不准批!待各市、镇过境水质达到法规所确定的标准后,再适当放开,有计划地发展。

  四、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坚决处理和控制东深流域水土流失问题:

  (一)对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造册登记,进行整顿,该罚款的罚款。长期荒废土地,既不开发,又造成水土流失的,依法收回其开发使用权。此事由深圳、东莞两市政府分别牵头,市水利(务)局、规划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派人参加,组成专门小组落实清理整顿。

  (二)坚决禁止在东深河(渠)道挖砂的违法行为。据调查,目前仍在东深河道挖砂的单位和个人,都与当地党政的个别领导有这样那样的关系,或是参股经营,或是亲戚好友,或是背后支持。不管是什么情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期会后10天内立即拆除。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暂停东深工程沿线距供水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大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批。

  五、多方集资,加快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东深供水工程建成近30年来,改善了工程沿线的供水供电和交通条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沿线乡镇经济飞速发展,人口从65年的13万猛增至现在的68万,各镇中心区人口已达5~10万。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就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当前的任务是加快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一)加快在建工程的进度,争取早日投产。深圳市的沙湾排污泵站扩建工程要抓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出水压力管的施工,确保10月份试机投产。东莞市塘厦镇白泥湖污水处理厂要迅速转入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力争10月份进行调试,年底正式投产。

  (二)积极创造条件,今年下半年上马新建东莞雁田、深圳平湖两座污水处理厂。经过省、市环保部门,东深供水局和当地政府的努力,这两座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设计即将完成。有关各方要抓紧工程筹建工作,争取尽快上马,明年投产发挥效益。

  (三)沿线各乡、镇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按照先近后远,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争取3年内建成6-8座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变清流,为深圳、东莞经济向高水平迈进服务。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市(区)、镇(乡)政府都要拿出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建设。两市政府除用东深利润留成的50%投入水质保护工程外,还要从本市财政收入中每年拨出1500-2000万元用于东深沿线的污水处理工程。各镇(乡)政府要无偿提供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并原则上负担三分之一的建设投资。东深供水局要对沿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给予资助,适当补贴,并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帮助,促使污水处理工程尽快建成投产。

  同志们,保护东深水质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相信,只要各级领导充分重视,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管理的、工程的各种措施一齐上,就一定能够改善东深水质,为深圳、东莞经济的继续发展,为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平稳过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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