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7期

1994年09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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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办公厅调整充实

县级信息联系点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8月5日决定对省政府系统信息联系县再次进行调整充实。即原来已确定为信息联系县的,联系点关系不变;原来不属联系县,但1992年以来已先后撤县设市的,也全部确定为省政府信息联系点。

  省政府信息联系点的责任和权利是,直接向省政府报送政务信心,反映有关情况;可以参加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有关活动,获得信息共享。各联系点要履行职责,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粤办函[1994] 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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