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6期

1994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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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加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1994]29号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远南”运动会)于9月4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今年7月19日,中国残联在北京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部署“远南"运动会准备工作。根据会议提出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参赛运动队的集训工作,落实集训经费、训练场地和训练器材。运动员集训期间,可组织志愿服务队为运动员服务,解决训练场地的饮水供应、住地卫生、医疗保健等问题;派员走访运动员家庭,帮助运动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报导计划。运动会开幕前夕,在大中城市的主要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营造社会气氛。

  三、做好赴京观摩团和记者报道的组织工作。

  请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残联做好上述工作,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省残联联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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