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为进一步调动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于4月2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决定199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1989年以来,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3000名。为了开好这次大会,国务院成立了以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负责审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领导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
(国发[199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