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1期
1994年06月15日出版
汕头市设立河浦区
最近,经国务院同意,将潮阳市的河浦镇划归汕头市管辖,设立河浦区(县级),以原河浦镇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歧。河浦区不作为特区。至此,汕头市下区(包括以前设立的龙湖区、金园区、升平区、达濠区)已增至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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