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0期
1994年05月31日出版
省府决定成立省清理房地产、
开发区资金领导小组
省人民政府于5月3日决定成立省清理房地产、开发区资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张高丽副省长任组长;钟启权(副省长)、陈之泉(省建委)、谭卓怀(省人行)为副组长;罗越(省府办公厅)、姚定海(省计委)、沈彭(省国土厅)、叶景太(省建行)、张应光(省监察厅)、魏纪元(省审计局)、黎赐锦(省府研究室)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委,由陈之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越、谭卓怀同志任副主任。
(工作会议纪要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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