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第1期

1994年01月23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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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关于建设

天生桥至广州直流输电工程

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粤府办[1994]1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关于建设天生桥至广州直流输电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天广工程建成后,对缓解我省电力紧张局面,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将起积极的作用。为确保该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请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勘测、拆迁、后勤保障等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一月四日


关于建设天生桥至广州

直流输电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尽快缓解广东严重缺电的局面,广东省政府、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原能源部决定共同投资建设天生桥至广州士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该工程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一九九七年建成投产。工程建成后向广东输送电力一百八十万千瓦。按照合资建设协议,该工程由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经营;工程设计由电力工业部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广东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予以配合。

  该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后运行的工作,需要沿线政府和有关部门、驻军给予支持协助。现就有关具体问题请示如下:

  一、请沿线各市、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属各有关单位,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该项工程建设,及时签署有关协议,帮助做好工程材料供应、临时工的雇用、交通运输及生活保障等,并保护好测量标志和施工设施。

  二、工程勘测和施工中需要砍伐的树木、损坏的青苗、拆迁的房屋,以及占用的土地,均由建设单位和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各有关单位和个入应顾全大局,不得阻挠施工。为了保证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建设单位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线路走廊。在线路走廊下,所保留和栽种的树木生长高度应不超出输电线路设计和运行防护规程的要求,不得建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物。

  三、勘测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将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通报工程计划和进度情况。如遇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通讯线、通航河道等作业时,将提前发出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市、县和有关单位给予支持。


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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