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9期

1993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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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明副省长在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九日)


  这次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中央[1993]6号文件和全国物价局长、物价检查所长会议精神,加强宏观调控,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抑制物价水平过快上涨。省政府很重视这次会议。会前,省长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省物价局汇报,会上善利同志和元恒同志将分别传达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和物价检查所长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我省物价工作和物价检查工作,他们的讲话稿我都看了,我原则同意,请大家认真研究贯彻执行。现在,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物价工作统一到中央6号文件精神上来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去年以来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发出了6号文件,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这是加快改革步伐,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釆取措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6号文件精神上来。

  首先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物价形势。我省总的经济形势是好的,深化价格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工业生产高速增长、产销衔接、效益提高,市场购销两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

  但是,必须清楚地看到,我省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今年上半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又猛增了1.1倍。二是蔬菜价格上涨过快。有些地方放松了“菜篮子”工程建设,开发区大量占用耕地面积,菜地被占用后不能相应垦复,加上自然灾害影响,蔬菜生产相应减少;生猪、塘鱼、三鸟生产发展缓慢,导致粮食、副食品供应偏紧。三是价格行为不规范,乱涨价、乱收费禁而不止,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过大,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第四次涨价高峰。今年以来全省平均零售价格和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不断上涨,1—7月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16.9%和19.5%。这势必影响我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进程。

  价格改革放开搞活后,新的调控管理跟不上,价格行为不规范的矛盾很突出。农产品“两头叫中间笑"的价格越来越多。

  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的特点,法规已明文规定物价部门是主管机关,负责统一管理,而且经过多次整顿,但费出多门、越权立项、乱收乱要的问题,仍不断发生。

  面对当前的经济、物价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物价涨势的严峻性,和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紧迫性。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

  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暴露的价格问题,必须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思路、新办法,从积极稳妥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对价格调控管理体制中找出路,决不能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

  我省经过十四年价格改革,竞争性的商品和劳务价格已基本放开,不宜放开的国家定价商品和劳务价格也做了合理的调整,使价格能反映价值和供求。价格的放开搞活,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了关键的作用。但从广义的价格改革看,放开竞争性的价格只是价格改革的第一步,价格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商品价格之间、商品价格与劳务价格、资金价格、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之间仍然远未理顺。我省竞争性的价格和收费虽然放开了,但政府对价格的调控体系还不完善,市场价格的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规范价格行为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还未建立。我们必须明确:价格放开不等于市场经济,放开价格不等于政府不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加强对价格和收费的调控管理,决不能放任自流,否则必然造成市场价格秩序的混乱。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首先必须明确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

  对竞争性的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都要逐步放开,实行间接调控管理,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企业”的市场价格运行机制。

  政府对垄断性、保护性、强制性、稀缺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实行直接定价管理,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按照平均利润率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发挥政府调控市场的作用。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值改革,还必须正确把握价格改革力度,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顺价格关系、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要求看,改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当前面临的物价涨势和承受能力的局限性,改革项目,凡对价格有影响的要会同同级物价部门共同研究,釆取配套措施,减少对市场价格的冲击。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还必须把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改革与消费品、生产资料价格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与生产要素价格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前十四年的商品价格改革已经先行一步。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资金的价格改革已经明显滞后,拖住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后腿。今后要加快广义价格的改革步伐,这就要求政府统一安排,物价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配套措施。逐步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企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运行机制目标。

  同时要加快国内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改革步伐。我省现行价格初级产品,如农产品、能源、原材料等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加工工业品,如汽车、电脑、家用电器、化工产品等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复关”后要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价格矛盾很突出。当然,实现国内外市场价格接轨,有一个发展过程。但并不能认为国内工业比较落后,价格就可以高一些。市场竞争是无情的,只认商品不认人。所以市场价格状况要与国际市场要求相适应。

  三、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宏观调控,必须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办法,主要应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企业”的价格运行机制,建立有效的市场价格宏观调控管理体系。这是价格改革深层次的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任务。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体系,运用经济、法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价格运行进行有效的调控,克服物价水平周期性大起大落的损失。

  (一)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的价格控制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经济中,要加快市场体系、市场机制的培育,建立良好的市场和价格秩序,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健全重要商品的储备体系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采取综合治理的配套调控措施,落实各部门的调控任务,跟踪监测经济运行和市场供求变化,采取对策。做到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切实把物价上涨控制在目标的幅度内。这要成为政府调控价格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抓下去。

  (二) 对市场价格要实行动态管理。由于市场价格机制具有自发调节的弱点,决定了政府的物价部门要实行动态管理。

  对市场价格的形成环节,要引导市场主体把价格的形成建立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基础上,使在供求变时,价格能灵敏相应波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这种波动要受社会平均利润率的约束,要通过制定反暴利法,对价格上涨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一定幅度的商品价格实行分档次征收超额利润的办法来抑制价格的过大上涨。

  对市场价格必须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这既能体现公平交易,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又能方便物价部门以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能维持公平竞争的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物价部门要进行干预。紂出现串通搞垄断价格或联手提价的生产、经营者,应予以制裁。

  (三)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最近省物价局在《南方日报》上连续发表通告,公开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这是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减轻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措施,目的是增强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谢非同志很重视并作出批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严格依法收费,不得擅自越权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快价格立法步伐,逐步实现以法治价的目标。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法制经济,市场价格也要有相应的法规来约束,才能规范价格行为。各级政府要把价格和收费纳入法制的管理轨道。要从价格放开搞活后出现的混乱现实出发,制定相应的法规体系。我省是价格改革先行一步的地区,在价格立法上也要先行一步。我们要从价格立法上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价格秩序提供保证。

  (五)加强物价、收费的监督检查。各级物价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物价、收费的监督检查职能,要从当前控制物价水平上涨过大过快的实际出发,在今年5月份已经开展的大检查基础上,按照全国物价检查所长会议部署的要求,进一步搞好物价、收费大检查工作。要严肃物价、收费法纪,严格执行物价、收费管理权限,价格、收费不得政出多门。在检查中,对那些越权定价、调价和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把持操纵垄断价格、哄抬物价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不亮证收费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通过大检查,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的价格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大检查,制止各种不正当的价格竞争,维护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四、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物价工作一向是重视的,希望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物价工作摆到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经常了解物价动态,及时解决物价工作中的问题,充分调动物价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的同志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加强物价调控管理对立起来,认为绝大部分价格已放开了,物价的调控管理已不必要了,放松了对物价工作的领导,这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这种指导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对物价工作放任自流,就要犯错误。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物价工作。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采取综合措施,坚决把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抑制住,特别是抑制住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过快上涨。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这次会议后,各市、县领导要专门听取一次汇报,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在物价方面贯彻中央6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物价部门的工作,自觉按价格、收费管理权限办事。出台经济改革项目,凡对物价有影响的,要与物价部门共同商议。物价部门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督的重要部门。面临着价格改革、调控物价和收费管理的繁重任务,在机构改革中,职能要加强,队伍要稳定。省长办公会议讨论了,省物价机构要保留。总之要从组织上保证适应价格、收费调控管理的需要。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多年来我省价格改革成效显著,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全国价格改革探了路,提供了经验,物价工作也很出色。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上下物价干部努力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全国八届人大精神,认真领会、统一思想、转变职能,面对我省经济、价格改革、运行中的实际,开拓进取,积极为政府提供了一系列参谋决策意见,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省物价局还在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上,做了经验介绍,获得了好评。这是全省物价干部职工共同努力、辛勤劳动的结果。应该肯定我们这支队伍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改善入民生活中的贡献是大的。但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的目标看,价格改革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控制当前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过大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积极、稳妥地把价格改革进行到底!为广东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创建广东价格新优势作出更大的贡献!

(粤府字〔199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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