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4期
1993年04月30日出版
调整省企业股份制试点
联审小组成员
鉴于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作了调整,同时,由于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的需要,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四月八日决定: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组长改由卢瑞华副省长担任,并增加刘中坚(省经委)、姜德芬(省经贸委)、罗道梅(省财办)、张斌(省法制局)同志为小组成员。
(粤府办〔1993〕19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