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4期

1993年04月30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3年 > 第4期
【打印】 【字体:

成立省期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促进我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省政府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决定成立省期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期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刘维明同志任组长,蒋月明(省政府)、易振球(省体改委)、朱万里(省人行)同志任副组长,李春洪(省政府办公厅)、姚定海(省计委)、汤维英(省经委)、纪力清(省财办)、孙亚余(省财政厅)、王炳坤(省工商局)、张斌(省法制局)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体改委负责。

  二、省期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有关期货市场的地方性管理法规,报省政府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监督执行;审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期货交易所拟订的章程、交易规则;审定期货   交易所的上市商品品种;审查期货交易所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处理期货交易中出现的重大事件。

  三、在有关期货市场管理法规出台前,暂停审批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所。对各市、县自行审批设立和未经批准自行设立的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所,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的情况于六月底前报省体改委。

(粤府办〔1993〕27号)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