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4期

1993年04月30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3年 > 第4期
【打印】 【字体:

三水县、普宁县、罗定县、

潮阳县撤县建市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三水县、普宁县、罗定县、潮阳县,设立三水市、普宁市、罗定市、潮阳市四个市(县级)。四个市的行政区域即原三水县、普宁县、罗定县和潮阳县的行政区域。省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委托佛山市、揭阳市、肇庆市和汕头市人民政府代管。

(光 华)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