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1993〕22 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通知如下:朱森林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卢瑞华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经济体制改革、财政、税收、审计、金融、外经贸、经济特区、外事、人事、编制、 监察、经济研究中心、省府机关工作。
刘维明副省长:分管商业、供销、粮食、工商管理、物价、打私、口岸、物资、经济协作、旅游工作。
卢钟鹤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侨务、对台、文史、参事工作;
张高丽副省长:分管计划、工业、交通、通信、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劳动、统计、人民防空、环境 保护工作。
李兰芳副省长:分管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工作。
欧广源副省长:分管农口、乡镇企业、国土、政法、民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法制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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