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11期

1993年11月30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3年 > 第11期
【打印】 【字体:

高要撤县设市


  最近,国务院批准撤销高要县,设立高要市(县级),以原高要县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市的行政区域。省人民政府决定,委托肇庆市代管。

(综年)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