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民政府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
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关于全省打假工作
大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粤常办〔1993〕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关于全省打假工作大检查情况的报告》,业经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全省打假工作大检查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省组织十个工作组于八月中旬对全省打假工作进行了一次大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去年十二月全省打假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专门力量,打击、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六千七百四十二宗,其中大要案件二百四十五宗,罚没金额一千零一十五万元,没收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七千三百八十四万件、货值三千七百八十二万元,捣毁造假黑窝三百零六个,移交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四十宗,收审案犯九十人。
一、全省打假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各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打假工作亲自过问,分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抓。各市、县(区)结合政府换届,调整了打假领导小组,充实了打假机构的力量,有的还拨给专项经费,添置了设备,从财力、物力上保证打假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追根溯源。一是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控,把食品(包括酒和饮料)、药品、化肥、农药、低压电器等商品作为检查的重点。今年春节前后,对二百多个市场和一万多家商店进行了检查,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一批。春耕期间,全省开展了“打假冒、保春耕"的专项斗争,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的案件,共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三十多万件。二是加强对生产和印刷企业的检查,端掉造假窝点。今年以来,全省共捣毁制假窝点三百多个。
(三) 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打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同打假。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市场的管理,对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市场”、“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商店"的活动,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管理部门出动三万多人次,检查了五百二十五个市场、七万多家店、摊,处罚一批有违法行为的商业企业、门店。技术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商品质量的监控。卫生、药品、烟草等部门查处了一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公、检、法机关发挥专政工具的威力,依法惩处违法分子,增强了打假的力度。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打假的大气候。一是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介,向全社会进行广泛的打假宣传,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二是通过印发有关宣传资料、举办各类学习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公开举办商品展览,向群众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目前打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从全省来看,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一些地方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有的还有蔓延、泛滥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
(一)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因而对打假工作重视不够,决心不大,措施不力。突出表现在一些大要案查不下去。今年三月,省打假办向社会公布的六宗大案,至今仍有五宗没有彻底查清楚。湛江市去年发生两宗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案,虽然省有关领导亲自督促过问,但至今仍未查清作出处理。
(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领导特别是乡镇一级领导,从局部利益出发,为违法企业说情,或不配合查案。有的地方对案件处理过宽,以罚代刑,放纵违法分子。
(三)打假机构适应不了工作需要。目前全省打假机构均是挂靠某一部门的非常设机构,人员从各部门临时抽调,经费不列入预算,人力、财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假工作的开展。
三、对下一步打假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妨碍我省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我省的声誉。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长期性,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及时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打假机构,充实人员,落实打假经费,保证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依法查处大要案件。各地要从维护国家利益的全局出发,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情绪,切实抓紧对大要案件的追查和处理。任何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和个人,都要坚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不得以罚代刑,更不能姑息、迁就。对袒护、包庇、纵容违法分子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政纪和法律责任。对今年初省打假办公布的几宗大案尚未作出处理的,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查清事实,尽快作出处理。
(三)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实行综合治理。
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市场管理,切断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卫生、药品、商检及烟酒专卖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公、检、法机关应提前介入大要案件的查处,发挥专政工具的威力,依法严惩违法分子。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假的合力。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各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法规和政策,介绍商品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增强广大群众识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对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造成全社会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气氛。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省人民政府打击生产假冒
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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