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副省长在全省公路及其两旁净化、绿化、
美化建设和综合整治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日)
交通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公路路况及两旁环境直接反映了社会发展和文明的程度,因而,公路及其两旁是否净化、绿化、美化,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当地的投资环境、形象、声誉。所以,必须十分重视“三化”这项工作。去年以来,省政府采取了召开现场会议、实地检查督促、颁布法规规章、制定建设标准等一系列措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规定了“不准建筑区”和“管理控制区”的范围,界定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对全省公路建设和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路及其两旁的“三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都有所提高,并开展了诸如传达贯彻宣传发动、详查摸底、划界埋桩、抓点促面等方面的前期工作。有些地方还制订和落实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多次掀起有声势的整治交通、清除违章的高潮,涌现出中山沙朗镇、湛江海康县、江门开平市和东莞市等一批好的典型。但是,由于相当部分地方领导对管路、养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上规划水平不高,路政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准建筑区”土地权属不明确等方面的原因,相当多的路段整治工作进展十分不理想。随意将公路路面和“不准建筑区"当作市场、堆场、停车场、工场的现象比较严重,违章建筑时有发生。例如广汕公路,省政府作为重点工程,调动沿线人力、物力,艰苦奋斗二年刚改造完成,沿线一些个人和单位,又无视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公路两旁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影响了交通的安全畅通。其他一些公路干道也不同程度存在着类似现象,甚至更为严重。这种状况决不能继续存在下去。谢非书记最近指出,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和脏乱差现象,若不能及时地加以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整得越晚,损失越大,不仅会严重影响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畅親,而且还将造成城乡建设布局的畸形发展,制约城镇中心功能的发挥。因此,谢非书记要求,全省各市、县政府要按照“谁的路段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所辖路段的违章建筑和脏乱差状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朱森林省长八月十八日签发了《关于整治公路两旁脏乱差现象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公路两旁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把公路两旁的综合整治作为八、九月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抓好。今天,省政府又一次召开电话会议。我代表省政府,再提出以下几条意见,希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管好公路的关系,切实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制。
由于公路及其两旁的综合整治和“三化”建设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益性,且牵涉面广、综合性强、难度大,必须纳入政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的范围,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方能奏效。因此,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的领导一定要切实树立搞好公路及其两旁“三化”建设,为发展经济服务,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意识,坚决克服小生产、小农经济的旧思想、旧观念。要从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改革开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现代化的广东的战略高度,拿出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把搞好公路两旁综合整治和“三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来认真抓好。
为搞好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等措施,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进行公路“三化”建设,可以借鉴这种作法。要认真解决加强领导和明确责任的问题,尤其是要明确乡镇领导同志的责任;请他们把沿线公路管好。不能因为个别单位和少数人的利益而在公路两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经常开展个别的、专项的、小范围的、抓住重点的检查,达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敢亮黄牌。尤其是对于那些经过检查督促还迟迟未动和整治不力的典型,脏乱差和违章建筑特别严重的落后典型,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予以充分“曝光",形成强大压力,通过社会舆论促进整改。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公路及其两旁“三化”建设,地方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才能取得重大的进展。各有关职能部门则要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粤建村发[1992]167号文所明确的分工原则,各司其职,扎扎实实地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保证公路两旁“三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当前,关键问题是交警部门、公路路政部门要把力量摆到路面上,做到人员、时间、路段、责任四落实。路政部门要切实负起对“不准建筑区”的检查监督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城建规划部门要把公路两旁的规划工作搞好,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国道、省道沿线城镇和管理区规划的编制任务,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把公路两旁真正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省、各市建委要做好组织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公路沿线的县、镇、村要认真配合,共同作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做好公路及其两旁净化、绿化、美化建设工作。
公路及其两旁“三化”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这项工作。要联系群众关心的行路难,事故多,生活生产环境脏乱差等热点问题,组织群众学习《广东省公路两侧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搞好公路及其两旁“三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做法。今天,我再次重申省政府的规定,即:“不准建筑区”——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管理控制区”——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不少于六十米,省道不少于四十米,县道不少于三十米,乡镇不少于二十米。上述规定要做好到家喻户晓。要通过发动沿线群众制订建文明路公约,组织公路两旁单位和住户签订“门前三包”合约等措施,形成有效的群众性的社会监督机制,使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四、近期要把全省国道、省道,尤其是广汕公路作为全省公路及其两旁综合整治和“三化”建设的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在九月中旬前把广汕公路两旁“不准建筑区”的界碑和“不准建筑区”、“管理控制区”的宣传牌树起来。其它国道、省道要在年底前完成。这是谢非书记和朱森林省长提出的要求,对此,一定要认真抓好。
二是,“不准建筑区”,顾名思义就是不允许搞建筑的区域。广汕公路自改造以后,其它公路自“东莞会议”之后,在“不准建筑区”内新建的建筑物,无论是在建的,还是已建成的,原则上一律拆除。一时拆除不了的,也要研究处理措施,规定拆除时间。凡是在“不准建筑区"内发放的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律收回。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或同意在“不准建筑区"内搞建设。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省委、省政府对整治公路两旁违章建筑的态度是坚决的、明确的,谢非书记、朱森林省长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他们除了经常过问之外,还亲自进行检查。最近,在出差途中,谢书记、朱省长和我们还专门察看了增城路段。希望各市、县认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抓好落实,切不可敷衍了事。另外,我们在检查广汕公路的过程中,发现有些违章建筑跟腐败现象有牵连,如查明属实,要认真追查批准人的责任。今后,在“不准建筑区”内再发生的违章建筑,除立即拆除外,一律要追究当事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是,在公路两旁“管理控制区”内进行建设,必须严格控制,服从规划,并办理有关手续。规划未编制并未经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路段,严禁批准建设单项项目。要釆取行政和经济手段并用的办法,引导城镇、村庄向公路单边纵深呈组团式发展,防止和制止公路街道化,使公路“近城而不进城”。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过境交通的安全畅通,又为沿线城镇、村庄提供方便的对外交通,并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和投资环境。
四是,凡在国道、省道两旁“不准建筑区”范围内开设的修车厂、构件场等必须限期搬出,禁止因办厂(场)挤占公路两旁而妨碍交通。
这次会议之后,希望各市、县把公路两旁的整治工作切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努力抓出成效。各市政府要于十月中旬向省政府提交综合整治情况的书面报告。省政府将组织工作组于九月中下旬开始,对广汕公路及省内各国道的“三化”情况进行检查。
(粤府字〔199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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