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省房地产开发经营
机构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土局、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査的通知》精神,省人民政府十月九日决定成立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检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的全面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高丽同志任组长,刘凤仪(省建委)任副组长,陈之泉(省建委)、王炳坤(省工商局)、梁宜希(省国土厅)、姚定海(省计委)、曹凤檀(省税务局)、林汉枢(省财厅)、何伟荣(省人民银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之泉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锦红(省建委)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省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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