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9期

1992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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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表彰一九九一年粮食

创高产先进单位


  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决定对粮食总产超历史、水稻年亩产超一千公斤的揭阳县授予一等奖(二万元);对粮食总产超历史、年亩产超一千公斤的潮州市和粮食总产、水稻年亩产双超历史的肇庆市、韶关市、河源市、汕尾市、潮州市、韶关市武江区、曲江县、陆丰县、海丰县、高明县、四会县、仁化县、乳源县、大埔县、茂名市茂南区、新兴县、南雄县、乐昌县、兴宁县、信宜县、罗定县、始兴县、龙川县、开平县、化州县、云浮县、新丰县、紫金县、恩平县、肇庆市鼎湖区、郁南县、封开县、连南县、惠来县、广宁县、怀集县、连县、普宁县等五市三十三个县(区)授予二等奖(一万元山对粮食总产超省、市下达计划任务,水稻年亩产超历史的茂名市、广州市白云区、增城县、潮阳县、韶关市沛江区、韶关市、北江区、顺德县、徐闻县、高要县、连山县、山山县等一市十个县(区)授予三等奖(五千元);对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作岀显著成绩的省计委、经委、科委、财办、农业厅、财水电厅、三防办、气象局、供销社、农科学院、农资公司、石油公司、农机推南方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十九个单位给予表扬。

(粤府〔199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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