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8期

1992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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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表彰我省参加第二十五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


  在举世瞩目的第二十五届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发扬了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顽强拼搏,勇于进取,以高超的技术,良好的风格,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表彰他们在奥运会上为国争光做出的重大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一、给予在奥运会上荣获金牌运动员孙淑伟以记大功奖励;二、给予在奥运会上荣获银、铜牌运动员谭良德、关渭贞、张小冬、李春阳、何英强、罗建明、姚芬、林燕芬以记功奖励。

(粤府〔199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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