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5期

1992年05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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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部分进口商品审批权限下放


  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同意将由省审批进口的铜、锌、铝、铝箔(含铝箔纸)、装修材料中的涂料和胶粘剂、医用X光胶片等七种商品下放给各市和省直主管厅局管理和审批。省管其它进口商品的审批、管理办法暂不改变。

(粤办函〔1992〕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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