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5期
1992年05月31日出版
省府同意设专职及兼职药品监督员
为加强我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同意林木炎、祝乃晋、郭大毅、张炳贵等四位同志为省专职药品监督员;顾宝康、黄世湘、刘小敏、黄光华、关敏文、肖康宁、陆惠文、吴招娣、罗明波、莫履强、陈绍基、余锦雄、罗卓雅、郑凤仪、李叙琳、王虹、邵家坪、梁艺英、陈浩桉、林惠蓉、吴志南、关日晴等二十二位同志为省兼职药品监督员,并按规定发给证书,任期四年。
(粤办函〔199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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