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
公室关于一九九二年纠正部门和行业
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报告的通知
粤府〔1992〕49号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省人民政府转发了《国务院批转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一九九二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14号),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纠风”工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条块之间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实行垂直领导的单位,“纠风"工作由行业负责,地方要主动配合;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责任,提出措施和建议,由地方统一组织和实施;以地方为主的单位,由地方负起责任,搞好地区范围内的协调工作。各级“纠风办公室"要树立长期作成的观点,配备得力干部,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今年全省要着重抓好七个“热点”问题:(一)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筹款和强行摊派,侵占企业权益。(二)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整顿农村电价、教育收费、医疗收费以及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分配、价格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使用。(三)未经批准擅自规定着装和扩大着装范围。(四)以集资为名,出卖“农转非"指标。(五)乱设检查站,随意收费、罚款,吃、拿、卡、要。(六)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四假”(假鉴定、假手术、假证明、假数字)。(七)公务活动中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滥发钱物。各地各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要抓好的“热点”,并报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备案,年底进行检查。
三、狠抓落实,使“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进行教育培训,搞好队伍建设。今年的教育培训,重点放在基层,要对基层站、所的干部职工普遍进行脱产轮训,进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临时工要辞退。省直各主管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要抓紧拟订计划,编印教材,并帮助基层培训师资,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好。培训计划和措施于五月底前报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二是对问题较多的班子要进行整顿,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撤换。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进行清理,予以健全和完善并狠抓落实。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和边纠边犯的顶风违纪案件,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五是加强调查研究。要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原因,从管理体制、权力制衡、行为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措施或建议。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问题严重而又不认真纠正的单位,要派工作组进行整顿,以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国务院通知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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