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4期

1992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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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决定十一月份为

“野生动物宣传月”


  为提高全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每年十一月定为我省“野生动物宣传月"。

(粤办函〔199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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