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2期

1992年02月29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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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府调整“农转非”计划指标卡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调整“农转非”计划指标卡管理办法:

  从一九九二年起,《指标卡》由省计委统一印制和管理,并随“农转非”计划指标下发到各市计委,由各市计委根据省下达的“农转非”计划掌握发放。粮食部门不再负责《指标卡》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对此,计划和粮食部门要做好交接工作。有关《指标卡》的管理办法和“农转非”人口统计制度,仍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转非”计划指标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90〕60号)规定执行。

  国家决定从一九九二年起,将随军军官家属和普通大中专院校(含中师)计划内招生的“农转非”,纳入国家下达各省的“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进行管理。据此,我省这两项“农转非。于今年起亦纳入《指标卡》管理。具体的管理和发放办法,由省计委与有关单位商定后下发。              

(粤府办〔199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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